監護人資訊

監護人事項

18歲以下學生,必須由合法英國居民擔任監護人

  • 根據英國及愛爾蘭兒童法例規定,所有16歲以下,在英國接(全日制教育)受多於12個星期教育的國際學生均必須聘用由一位合法的英國本土居民作為監護人,代為照顧學童。不少寄宿學校更要求未滿18歲的學生均須擁有一位監護人。

監護人責任

  • 監管學生的學業進度和社交發展
  • 供日常生活和學業上的支援和監控
  • 大部份寄宿學校宿舍均於期中假(Half-Term),以及聖誕、復活節等長假期關閉。監護人須在此期間為學生安排舒適的住宿,並協助安排來往學校及監護人住址的交通
  • 代表家長處理任何緊急情況和意外受傷期間提供住宿
  • 妥善安排醫療服務和保險
親戚擔任監護人

持有英國護照、年滿廿五歲,幷且在英國擁有固定住址,可符合作爲留學生監護人資格。因此,學生及家長可邀請長居英國的親友擔任監護人,以照顧其孩子。

監護人公司

若學生在英國沒有能够擔任監護人的親友。學生亦可由英聯教育轉介至英國信譽良好的監護人公司幫助尋找合適的監護人。英國監護人公司一般都設有嚴謹的審查標準,所推薦的監護人及其家庭成員均保證到達安全標準。在招募監護人時,監護人公司會進行家庭訪問,確保監護人的住所能夠提供足够房間供予學生及舒適居住環境。